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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名材料邮寄注意事项
来源: 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27
各位考生:
请于报名截止前(4月3日)由本人自送或以顺丰标快形式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北京理工大学工业生态楼736,董博洋老师收,电话:(010)81381353,邮编:102488。
注: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指南要求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逾期寄出不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不退回。
材料寄出后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P9aRChY.aspx,不能按照时间及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其它事宜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通知。https://grd.bit.edu.cn/zsgz/bsyjs/gzzd/b0fa803d95b04647a2f20e30a57749d4.htm。
补充说明:
准考名单、时间安排、考核安排、选拔标准、录取原则等内容,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网站关于博士招考的后续通知(本周内发布);
我院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申请材料;
纸质成绩单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章/人事档案章/学校档案馆章视同原件。
本校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成绩单请前往自助打印机完成打印。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