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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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拟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为期一年多的培养考察和委员会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决定拟确定以下30名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

  根据院党委的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9日(公示时间为4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辅导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