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办发【2012】20号)
北京理工大学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办发【2012】20号
为加强学校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因危险废物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中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实验室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化学药品、废渣、化学反应物和废弃物、废弃生物标本。
一、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依据各单位危险废物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危险废物预防体系,提高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对潜在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事件的类别,实施不同类别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程序。学校二级单位应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员、装备、资金储备,增强反应能力。
3.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建立各级、各单位环保机构间信息交换网络,保证信息传递快速、通畅,并保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校医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环境应急分工协作。
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加强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加强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二、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校办字【2005】72号)和《北京理工大学废化学试剂管理规定》(校办字【2005】75号),做好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重点要求如下:
1.各使用单位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化学固、液废物,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化学固、液废物。
2.学校的中关村校区每周四下午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回收地点在学校化工库,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回收。
3.学校的良乡校区和西山实验区根据危险废物的存量情况,统筹安排危险废物的回收。
4.危险废物在回收处置前应填写《危险废物处置清单》,该《清单》由产生危险废物实验室和学校分别留存,建立日常处置危险废物的台帐。
5.危险废物需包装完整可靠,并在每个危险废物的包装瓶上张贴《危险废物标签》。
6.危险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审查送贮的的物品符合回收要求后,安排放在指定地点。
7.学校回收的危险废物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学校委托的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运输处置,填写《危险废物联单》。
8.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需经公安局审批后单独进行处置。在处理前,仍由原使用部门妥善保管,由学校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处置,处置后,由处置单位在该物品的“使用证”上签字,证明其已经销毁。
三、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突发事件一般包括:危险废物排放、危险废物丢弃、危险废物的遗洒、危险废物的自燃、危险废物的爆炸。
1.危险废物排放的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学校建立有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随意排放危险废物的师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加强环保教育,撰写书面检讨,对再犯者予以违纪处分;
2.危险废物丢弃的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发现随意丢弃危险废物现象后,根据各单位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责令责任区负责人按照学校危险废物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对违规行为的现场及周边张贴告示,鼓励师生举报违规人员,核查违规人员后,对其予以违纪处分;
3.危险废物遗洒的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危险废物的遗洒情况,由当事人提出控制污染和危害的处理方案,采用物理或化学办法,将遗洒物造成的化学伤害降低或清除,对造成遗洒者进行安全教育,对造成伤害人员积极进行救治,必要时送至相关职业危害医院进行诊治。
4.危险废物自燃的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由于湿度、温度、光照、静电等原因造成的危险废物的自燃,由当事人(或学校危险化学品专家)及时决策有效的灭火办法,采取化学办法或相应的灭火设施及时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和事故扩大,立即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68912357),并电话告知领导小组成员,事后对自燃原因进行分析,改进调整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
5.危险废物爆炸的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由于湿度、温度、光照、静电等原因造成的危险废物的爆炸,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抢救,由当事人(或学校危险化学品专家)及时决策事故现场防止蔓延的方案,控制事故扩大危险,立即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68912357),并电话告知领导小组成员,事后对爆炸原因进行分析,改进调整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
四、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专门应对实验室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挥机构,由主管环境保护的校领导任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院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所在院系、单位主要领导对危险废物突发事件负责。各院系、单位应有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并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能力。
五、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人员职责分工及联系方式
1.应急处置人员职责
主管副校长职责:负责本应急预案建立和保持应急准备状态、预案的分发,保证预案和实施程序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保卫处处长负责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以确保具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副处长负责组织应急队伍管理和定期演练。
相关科长及危险物品管理岗位人员按照主管副处长指示做好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有关学院等从事危险废物的师生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2.应急处置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 |
职责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赵显利 |
组长 |
副校长 |
68914578 |
13701218441 |
史天贵 |
副组长 |
实设处处长 |
68912365 |
13911001050 |
代方震 |
副组长 |
保卫处处长 |
68911988 |
13366316939 |
马 涛 |
成员 |
实设处副处长 |
68918793 |
13910755728 |
赵宏宇 |
成员 |
保卫处副处长 |
68914838 |
13701171205 |
成筱鹏 |
成员 |
校医院院长 |
68913919 |
13701004318 |
范强锐 |
成员 |
技安科科长 |
68918795 |
13661197160 |
马小龙 |
成员 |
交通安全科科长 |
68912361 |
13651185805 |
胡 燕 |
成员 |
技安科科员 |
68912368 |
13671325827 |
庞思平 |
成员 |
材料学院副院长 |
68913038 |
13911586820 |
冯金生 |
成员 |
化工学院副院长 |
68914009 |
15010520485 |
李勤 |
成员 |
生命学院副院长 |
68915998 |
13693067129 |
支俊格 |
成员 |
化学学院副院长 |
68914009 |
13161760083 |
门建兵 |
成员 |
机电学院副院长 |
68914150 |
13910783930 |
海淀区环保局 82785339
海淀区卫生局 88364564
北京市公安局 62074170
北京市环保局 82565800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407214
北京理工大学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