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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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对2017年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实行预授学位的通知

  近期,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北京市教育督导室对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学校抽检论文存在整体质量不高,优良比率偏低等情况,并出现一篇论文不合格的情况。为强化学校内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查,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高,学校决定对2017年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实行预授学位,具体如下:

  一、预授学位范围及期限

  预授学位范围为计划2017年3月毕业的全体硕士研究生,预授期限为2017年1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预授名单后至2017年3月正式授位前。

  二、预授学位期间的工作要求

  1.研究生修改论文

  2017年1月-2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必须按照答辩委员会及导师的意见,在学位论文规范性、科学性、创新性等方面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尤其对论文中概念、提法等内容不准确,图表、书写等有误或其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论文内容,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2.导师审核

  2017年2月,导师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核并签字。2月19日14:00-14:30,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导师签字的论文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至生态楼230办公室。
 
  3.学院审核

  学院暂定2017年2月20日组织学科责任教授专家组对论文进行再审。

  4.正式授予学位

  2017年2月24日,各学院提交全部审核结果。审核合格者正式授予学位,不合格者暂缓授予学位,延期毕业修改、完善论文。 系统提交新版论文事宜待研究生院确定时间后统一通知。

特此通知。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7年1月6日